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工作的“龙头”,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各级政府对土地利用进行协调和指导以及行政控制的重要手段,是城乡建设、土地管理的基础性文件。随着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一五”计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的制定,以及土地利用、管理思路的调整,上一轮规划实施近10年,已难以适应土地管理的新形势、新要求,仅2008年,全州就有72个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,实践使我们充分认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重要性和紧迫性。
由于规划修编工作初期《国家规划大纲》未通过国务院审批,规划修编工作一度处于停滞状态, 2008年8月,随着国务院原则通过了《国家规划大纲》,我州规划修编工作同全省一样,转入了紧张工作轨道,特别是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学习观摩培训会议的召开,规划修编工作进入了新的高潮,州、县、乡三级规划正按照省年内完成规划编制的部署稳步推进。按照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国土资源部“双保”行动的要求,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,通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,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、确保耕地保护红线,保障科学发展观。
一是州级规划修编完成了规划修编前期7个专题研究报告、1个规划修编实施评价报告的编制,并通过省组织专家初审,经修改完善,于5月10日上报到省规划修编办公室,待省组织审查;同时完成州级规划修编大纲初稿的编制,并上报省规划修编办公室,待审查;
二是八县均已完成了修编前期确定相关专题初稿的编制工作,待州级规划大纲通过审查后即可上报审查;乡级规划编制工作与县级规划同步推进。
三是按照省规划修编办公室的要求,为确保规划修编顺利完成,分别完成了州、县、乡三级规划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图、基本农田调整分析图和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图的编制,待州政府审查通过后,即可上报省规划修编办公室预审。
四是加快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,注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、城乡建设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,确保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和生产力布局纳入规划之中,为发展用地提供依据。同时,规划修编确保了新增中央、省投资计划的项目和交通、水利、能源等建设项目纳入规划,确保扩内需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纳入规划,确保耕地保有量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控制指标严格按省下达的指标落实。